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金海校区:贵定县盘江镇
花溪校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大职路
金峰校区:贵阳市云岩区巫峰路169号
学院简介: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是2017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同年5月经教育部同意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由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学院总占地面积620余亩,教学团队师资完备。现有专任教师197人,专业课教师180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92%。院内配备实训基地,含“一馆四中心”,标准化实训间67间,在整体文化氛围上与医院高度契合。目前学院开设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3个专业,在校生12000余人。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院不负上级主管部门重任,连续9年圆满承办贵州省职业院校护理技能大赛(贵州省教育厅主办)、连续5年圆满协办贵州省护士岗位技能大赛(贵州省卫生健康委主办)。2015级中职护考生在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证考试中成绩优异,平均合格率为85%。实习专科方向毕业生就业率为98%,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9%。
学院在贵州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大背景下诞生,在职业教育大发展的春风中成长,其人文优势、管理优势和资源优势,助推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站在全新的历史起点上扬帆启航。“举医护之旗、践职教之魂”,学院将不负使命,大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护理人才,为促进健康贵州建设,为全民健康助推全面小康躬耕不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各项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我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全社会的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中职生 |
四类人员 |
护理 |
265 |
5 |
康复治疗技术 |
0 |
5 |
助产 |
20 |
5 |
医学美容技术 |
20 |
5 |
眼视光技术 |
20 |
5 |
生殖健康服务与管理 |
20 |
5 |
健康管理 |
20 |
5 |
中医康复技术 |
20 |
5 |
药学 |
20 |
5 |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医学类国控专业中职毕业生。
(二)参加全省高考补报名的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三)已被2019年我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
不再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学院不予录取: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五)专业要求:
1.护理:女生1.58米以上,男生1.65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口齿清楚,无精神病史,无色盲,无听力障碍等。
2.助产:只招收女生。身高要求1.58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色盲,无听力障碍等。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1.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5月18日09∶00至5月20日17∶00。
2.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6月1日09∶00至6月3日09∶00。
(二)报名方式:考生须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eaagz.org.cn/)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学院在阳光平台公布的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填报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文化综合考试含语文(120分)、数学(100分)、英语(80分)三科,总分300分。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往届毕业生还需带上中专毕业证书到学院参加测试。
1.文化综合考试时间为:5月23日9:00-11:30。
2.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5月23日 11:30---13:30
注:文化综合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到职业技能测试考场进行测试。
(二)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参加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为:5月23日 9:00---11:00。
(三)考试地点: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金海校区(贵州省贵定县盘江镇)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监督指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遵循考生填报志愿优先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文化综合及职业技能测试两项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原则上,文化素质(综合)在录取成绩中所占权重不得低于50%。
1.当分值相同时,优先录取有特长、曾获得荣誉的学生或学生干部。
2.对在校期间荣获教育部举办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和教育厅举办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医学类国控专业中职生可免试报读我院。
3. 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经学院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十二条 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需提供的有关身份证件、证明进行审核确认。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三条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收费执行。
第十四条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缓学杂费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五条 经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资助及奖学金,就读期间参军的学生享受学费补。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六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0854-5415555
学院网址:http://www.gznvc.com/
学院详细地址:金海校区:贵定县盘江镇;551304
金峰校区:贵阳市巫峰路169号;550002